一、所需材料:
1、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: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(空白處加蓋清晰公章)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2、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原件及郵寄通知書的信封原件或復印件。
二、流程及時間:
1、雙方簽訂商標異議答辯委托代理協議。
2、新聯財科知識產權主辦律師結合具體案情及法律依據,開具異議答辯需要準備的證據材料清單,申請人根據清單準備材料。
3、主辦律師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,撰寫、提交商標異議答辯理由書。
4、1個月左右下發商標異議答辯申請受理通知書(以國家局實際進度為準)。
5、1年左右下發商標異議(答辯)決定書(以國家局實際進度為準)。